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文艺评论 > 文艺评论 > 正文

充分发挥移情的文艺创作功能

所谓“移情”,就是指创作者把自己的生命和情感外射或移注到创作对象中去,使本无生命和情感的外物仿佛具有人的灵性。即古人所说的“以我观物,则物皆着我之色彩”。移情的过程是创作者自由释放情感的过程,是把创作者的情感移注于外物之中使创作对象拟人化的过程。主客消融、物我两忘、物人合一、物我互赠是“移情”的典型特征。朱光潜认为,在移情过程中,我们常由物我两忘走到物我同一,由物我同一走到物我交往,于无意之中以我的情趣移注于物,以物的姿态移注于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李逐水流”、“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这些诗句所采用的就是移情手法。移情就是指“宇宙的人情化”。把没有情感的宇宙赋予丰富而鲜活的情感体验,“天若有情天亦老”,就是作家赋予了天地万物以情。自然事物被赋予了有情的人类情感,所以花儿会哭、蜡烛会哭、柳枝会舞,于是就有了“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的天人合一意境。“移情”手法的运用是使文艺作品鲜活、立体、感人的关键所在。

文艺创作与人的七情六欲是密不可分的。文艺作品既是对现实生活艺术化的表达,同时也是文艺工作者主观情感的含蓄再现,折射了作者的审美取向、思想观念、情绪情感。任何文艺作品都多多少少会渗透着作者的情感体验。文艺作品的情感性越浓、越炙热,越能打动读者,越能引起心灵的共鸣,就越富有艺术魅力和感染力。没有倾注作者真情实感的审美体验而仅仅只拘泥于外在的艺术表现形式,这样的文艺作品是缺少灵魂的,是没有温度的,因此也是不会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更不可能得到广大文艺爱好者的喜爱。真情实感是文艺作品富有持久生命力必须的土壤,没有真切个人情绪情感的文艺作品是静止的,是没有生命力的。可见,“移情”作为审美情感体验的一种方式,作为艺术创作的心理基础和艺术表现常用的手法与技巧,在艺术创作和艺术传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文艺产业化的语境下,功利价值中的文艺经济价值凸显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文艺的审美价值有所冲击。怎样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艺作品的审美价值问题,是文艺工作者在文艺产业化进程中必须思考的关键性问题。要处理好这一问题,就需要文艺工作者在创作中充分发挥“移情”的作用,在作品的创作中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沉稳,真正有感而发搞艺术创作。就需要文艺工作者的情感有所寄托,在精神上要有一种崇高的终极价值追求,要把在思想情感和文化审美上给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期望与满足作为文艺创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否则难以创作出触及心灵的好作品。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文艺创作   移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