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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切实提升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

文化中国

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延绵不绝的鲜活见证,镌刻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精神基因与历史智慧,其不可再生性与不可替代性决定了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新征程上,面对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持续拓展、保护需求不断升级的新形势,需以更科学的理念、更系统的方法、更协同的机制、更高效的行动,切实提升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让文化遗产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绽放新的时代光彩。

一、系统性保护:打破壁垒,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不仅体现在其类型的多样性、层次的丰富性,更体现在其与历史语境、社会环境的深度关联性。系统性保护不是简单的“全覆盖”,而是通过制度创新、机制优化、资源整合,实现对文化遗产从分散管理向协同治理的转变,让保护工作更具科学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

一是加快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制度管理体系。长期以来,我国文化遗产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文物保护主要由文物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管理涉及住建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归属于文旅部门,线性文化遗产因跨越多个行政区域,又面临“分段管理、各自为政”的困境。这种“九龙治水”的模式不仅导致管理标准不统一、资源配置效率低,更可能在遗产保护中出现“真空地带”或“重复建设”。为此,要完善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定期召开跨部门、跨区域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在遗产保护中的职责边界,建立“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由中央和省级层面组建专业督察队伍,对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破坏遗产、履职不力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制度刚性保障系统性保护落地见效。

二是着力夯实“多元投入、精准保障”的资金支持体系。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仅依靠政府财政拨款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保护需求。以一些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为例,一座古建筑的大修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为此,要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重点支持重大遗产保护项目、濒危遗产抢救工程和基层保护能力建设;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个人等通过捐赠、设立基金会、参与保护项目等方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的路径,通过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旅融合、文创开发等产业,实现“以用促保、良性循环”,为系统性保护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三是积极打造“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赋能支撑体系。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3D扫描等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已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科技型”转变。科技不仅能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精准的技术支撑,还能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对文化遗产的动态监测、数字化保存和智能化管理。为此,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科技研发与应用,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文物保护单位合作,研发适用于不同类型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装备和解决方案;建设全国统一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文化遗产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系统性保护提供“智慧大脑”;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在高校设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培养既懂文化遗产知识又掌握现代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为科技赋能系统性保护提供人才保障。

二、整体性保护:贯通内外,守护文化遗产的完整生态与鲜活生命力

文化遗产不是孤立存在的“文物标本”,而是与周边环境、社会群体、历史语境紧密相连的“活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的核心要义在于打破“就遗产保护遗产”的局限,将文化遗产置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生态中进行全面保护,既保护遗产的物质本体,也保护其承载的精神价值、传承的文化脉络和依存的生存空间,让文化遗产始终保持“活”的状态,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

一是坚持“形神共护”,统筹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传承。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有形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无形灵魂”,二者共同构成文化遗产的完整价值体系。要打破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壁垒,在保护物质遗产时,同步挖掘其承载的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历史精神等非物质要素,避免仅关注建筑修缮、文物修复而忽视文化内涵的传承;在保护非物质遗产时,注重维护其依存的物质空间与载体,加强对其传承空间、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物质要素的保护,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失去生存土壤而逐渐消亡,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栖身之所”;建立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保护联动机制,推动两者在规划制定、资源配置、展示利用等环节深度融合,实现“形”的存续与“魂”的传承相互支撑,完整保留文化遗产的历史脉络与精神内核。

二是构建“三位一体”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与环境、人的共生关联。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源于与周边环境、社会群体的持续互动,脱离环境与人群的遗产保护必然导致文化生态断裂。一方面,要严格守护文化遗产的“环境底色”,既要保护自然环境,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避免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行为损害遗产与自然景观的协调性;也要保护人文环境,维护历史街区的街巷格局、历史名城的空间肌理,防止商业化改造割裂文化氛围。另一方面,要激活文化遗产的“人的维度”,尊重居民在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避免强制迁移原住民导致生活场景消失;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群众参与遗产规划制定、日常管护与文化传承,让文化遗产成为公众认同的“文化家园”,在与人群的互动中保持活力。

三是打破“边界限制”,建立跨区域、多类型遗产大保护格局。许多文化遗产具有跨行政区域分布、多类型关联的特征,分割保护会导致其整体价值受损。需突破行政区域与遗产类型的界限,在跨区域保护上,建立上级统筹、区域协同的工作机制,制定统一的保护标准与规划,推动沿线地区开展联合保护、联合展示,避免“各管一段”导致的保护失衡;在多类型保护上,以文化脉络为纽带,将古遗址、古建筑等物质遗产与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遗产,以及自然景观、历史街区等整合为“遗产群落”,通过资源整合、线路串联、价值联动,形成覆盖多载体、多维度的保护体系,完整呈现文化遗产的整体风貌与历史逻辑,避免因类型分割导致的文化叙事碎片化。

三、协同性保护:凝聚合力,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文化遗产保护生态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周期长的系统工程,仅靠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难以完成。加强文化遗产协同性保护,关键在于打破单一主体、单一领域的保护局限,构建政府、社会力量、公众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共治生态,让文化遗产保护从“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协同”,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的合力。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筑牢协同保护的制度与服务根基。政府作为协同保护的统筹者,需承担起政策制定、规划统筹、监管保障的关键职责。要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针对协同保护中跨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公众监督等重点问题,出台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与协作机制,避免因制度空白导致的权责不清、协作不畅;要加强宏观规划引领,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保护资源,推动形成“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博物馆、非遗展示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提供平台支撑;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管与督察机制,对保护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协同保护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激活社会组织力量,拓宽协同保护的资源与专业维度。社会力量是协同保护的重要补充,需通过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充分释放其资源、技术、专业优势。要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的便捷渠道,建立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对接平台,推动公益组织、学术机构、企业等与保护需求精准匹配;针对公益组织,支持其开展专项保护项目、志愿者服务,发挥其灵活性与基层触达优势;针对学术机构,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参与遗产价值研究、保护技术研发、规划方案制定,为保护提供专业智力支持;针对企业,通过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激励,引导其通过捐赠、项目合作、文创开发等方式参与保护,同时规范企业参与行为,避免过度商业化损害遗产价值,形成社会力量各展所长、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

三是推动公众深度参与,夯实协同保护的社会与群众基础。公众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受益方与长期守护者,需通过意识培育与机制保障,让公众从“被动知晓”转向“主动参与”。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将保护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展览、讲座、新媒体传播等形式,普及遗产价值与保护意义,提升公众的文化认同与保护意识;要建立公众参与的常态化机制,在保护规划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前,通过听证会、公示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文物巡查、文化讲解、非遗传承等基层保护工作;同时尊重公众的创造性,支持公众通过文创设计、自媒体传播等方式参与遗产活化利用,让公众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人翁”,为协同保护注入持久的社会动力。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重要纽带。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要以系统性保护构建治理格局,以整体性保护守护完整生态,以协同性保护凝聚多元合力,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让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同时,要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分享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与世界各国共同守护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李栋栋,系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助教】

【基金项目:本文系湘潭市社科联2025年度领导出题·专家答题社科规划立项课题“协同治理视角下湘潭市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2025200);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专项课题“数字赋能思政引领力建设研究”(25JZWA15);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高校党团组织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创新路径研究”(2025YJFDYZX02)】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