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在闽北建瓯市“邓宝生调解工作室”内,这条出自朱熹《家训》的古训,成为化解邻里纠纷的“金钥匙”。调解员邓宝生巧妙援引朱子箴言,引导双方唤醒互谅之情、共思和睦之利,使一场眼看要对簿公堂的争执,在“以理明和、以德化怨”的气氛中悄然消弭。
这不仅是调解艺术,更是蕴含在朱子故里的治理智慧。正是基于这样的智慧,在福建,一场跨越八百多年的文化“活化”实践正在落地推进。南平、三明等地,深入践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要求,系统挖掘朱子理学“活源、无讼、民本、修身、齐家”的思想,将其有机注入矛盾调解、普法教育、特殊人群矫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基层治理领域。古老智慧,由此成为解决现代治理深层课题、滋养社会文明风尚的“源头活水”,为探索具有文化底蕴的基层善治之路,提供了生动的“注脚”。
古训今用:基层治理的“理”性回归
基层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往往情理交织。单纯的法律条文,有时难以抚平情感皱褶。福建多地巧妙地将朱子文化中关于“和”的理念引入调解场域,探索出一条“法理情”融合的新路径。
在建瓯,“邓宝生调解工作室”将朱子“无讼”“民本”思想作为文化基础,用“义”与“直”的古训,引导当事人超越眼下恩怨,追求长远和谐,生动践行着朱熹“少讼”的理念。而在朱熹诞生地尤溪,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创新打造了“朱子家训主题调解室”。在这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风文化,软化了严肃的法律氛围。调解员余书海对此深有体会:“依法调解是根本,但辅以《朱子家训》中‘家和’理念的感化,更能触及情感根源,实现事半功倍。”据统计,此举已助力当地成功化解数百起家事纠纷,有效预防“民转刑”风险,切实以“小家安”促“大家和”。
法理交融:社会治理的“活水”滋养
法治社会,既需法律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道德的柔性滋养。福建创新推动朱子文化深度融入普法宣传与特殊人群教育改造,让“法安天下”与“德润人心”相得益彰。
尤溪县首创的“蒲公英+朱子家训”普法模式,便是典型代表。当地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将朱熹《家训》中“见不义之财勿取”等古训,与民法典等现代法律相结合,进校园、入祠堂,以“古理”诠释“新法”,使法治精神在文化认同中扎根。学生们不仅知法,更从道德本源上明辨是非。
这股“德治活水”更致力于特殊群体的“正念”重塑,其特色在于推行一套可体验、可内化的身心矫治方法。在建阳监狱,持续三年的“朱子文化进狱园”活动,其独创的“朱子家训正念操”形式,体现了地方文化在特殊场域的创造性转化。在尤溪,这股“德治活水”同样浸润着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田;而在武夷山监狱,以“茶之九德”融合朱子文化的特色矫治,则为高墙内的教育改造提供了又一范本。
此类实践强调的,正是一套系统性、持续性的文化供给逻辑。尤溪县社区矫正的“活水济航”品牌,便从朱熹“源头活水”思想中汲取灵感,通过建立“朱子矫思社”、在文化园设立“熹新堂”基地,构建起涵盖诵读、参观、交流的持续浸润场景,引导矫正对象找寻“心灵密码”,有效筑牢了预防重新犯罪的思想堤坝。
文旅共生:文化传承的“源头”活化
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传承,其关键在于融入时代、服务生活。福建多地推动朱子文化与城乡发展、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让古老典籍智慧,转化为可感、可享、可传承的公共财富与发展动能。
在尤溪,朱子文化园、紫阳公园、十里朱子文化长廊等,将理学元素织入城市文化景观,市民漫步间便可熏染文化气息。以“熹宝”为代表的文创产品,如文公笔筒、天光云影砚,以时尚设计承载思想,让朱子文化贴近日常,创造可观的文化附加值。依托朱熹留下的琴学遗泽,尤溪打造“朱子古琴文化之乡”,通过音乐会、进课堂等形式,让千年清音在现代社会重焕生机。这些实践不仅吸引游客,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在地居民的文化认同,实现了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
结语
从调解室内的春风化雨,到普法路上的循循善诱;从高墙之内的正心修身,到城乡街巷的文旅共生,朱子文化在福建的生动实践清晰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非静默的遗产,而是能够回应现代治理命题、蕴含方法论启迪的“智慧宝库”。
福建的文化“活化”实践,其关键在于把握了“传承”与“创新”“道统”与“治用”的辩证统一。它以时代精神与现实需求激活文化基因,将“活源”“无讼”“修身”“齐家”等抽象哲理,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设计、工作方法和文化产品。这过程的本质,是将文化精神注入治理实践,使其真正服务于人的教化、社会和谐与基层治理。这启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需要引入现代治理技术,也需深深扎根于本土文化沃土,从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治理智慧中汲取“源头活水”,方能行稳致远,书写出更具中国特色、地方韵味、人民温度的治理篇章。
(作者:康敏,系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闽台海疆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1602—1895)”(21&ZD272)子课题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