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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说略(5)

释乐第七

《释乐》一篇于《尔雅》中最短,郑樵一言概之曰:“乐器命名亦异”,仅略述乐器之名。

然而《尔雅注》于中国所论五音宫、商、角、徵、羽之所从来述焉不详,称“皆五音之别名,其义未详”。所幸邢昺略考其事,引汉人之说而有疏焉,即郑玄所说亦甚略,似彼时《乐经》已亡佚,即解释一“宫”字,案孙叔然(前文所提三国时魏经学家孙炎)云:“宫浊而迟,故曰重也。”(《尔雅》称:“宫谓之重。”)邢昺以为“孙氏虽有此说,更无经据,故不取也”。所以“宫”字以下:“商谓之敏,角谓之经,徵谓之迭,羽谓之抑。”邢昺云:“未见义所出也”,当然也在“更无经据”之列,然今之人皆知声音之由洪大嘹亮而至幽微细小之排列为宫、商、角、徵、羽,如此而已。

文中所列举古代之乐器瑟、琴、鼓、磬、笙、篪(chí)、埙(xūn)、大钟、大萧、大管、大籥(yuè)皆有别名,兹不赘。

而于奏乐或歌唱中专有之词,如“步”,今之诗人读古人或近人之诗而赏之,复感其声韵佳美入耳,则不觉技痒,曰步某某诗用原韵。而“和乐”则又另有释之,邢昺疏云:“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谓之和乐。乐和则应节。《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这是乐为礼辅亦所谓礼乐相佐,这便是一种太平盛世的景象。

释天第八

《释天》一篇虽于《尔雅》中字数不多,然所涉及凡十二类,其中四时,仅言“天”于春、夏、秋、冬之名称。谓:“春为苍天,夏为昊(hào)天,秋为旻(mín)天,冬为上天。”其实皆可为天之代称,并无绝对之界限。亦有尊称其为“皇天”者,如《离骚》:“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远古先民皆以“天”为至高无上,《说文·一部》:“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说文》段注云:“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于六书为会意,凡会意合二字以成语。”先外祖父缪篆于《老子古微》中释“大”字,以为“一”指天,而加上负阴抱阳之人则成“大”(缪子才《老子古微》,国立中山大学文学院印,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出版)。《老子》书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盖字,赞其名也,如三国张飞,名飞,字翼德。其意指“大”字亦即是无可穷极之“道”。强名之曰“大”。强者,实指人之认识本无能力名之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处,人、地、天是目所能见者;而道、自然则目所不能见者。《礼记》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指循道以行,则“天下为公”的盛世方会来到人间。天之下为人间,而天之上则为道,道之上更有“自然”。以我的解释:“自然者,自在而已然之存在也。”自在,言其无处不恰如其分,这是无始无终的至大无二的存在,是为一。一与人合,是为“大”,“大”即“道”之名,道上加一,则为天,这其中所包含的哲理可谓交错而不紊,奥繁而显易。

天—道—自然,笼罩着自然万物、社会人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意指人类是可以依循天所垂象,依之弘扬;而“天”则其大无涯,其所具之伟力唯展示“道”而已,不能必使人弘扬之。这是孔子对认识主体——“人”的潜力的无限信赖。天是无所不知的,但不是无所不能的,“能”还得凭借人类自身。这就是在天人关系上,中国所固有的无穷智慧。许慎所注“天,颠也”,巅顶之意,极言天之高不可攀,微予人类,自当仰瞻烟霞,伏唯再拜,然后努力行事,庶可弘道。

夏、商、周皆重祭祀鬼神,彼时虽无实际意义上的宗教,而来自原始社会人类对天地、节候、生命之神秘敬仰,遂有种种的祭奠。类别之繁杂,不可胜数。《十三经》中《礼记》、《周礼》、《仪礼》,皆是引述其有关这方面的活动内容,包括仪式、服饰、司职等等,如《尔雅·释天》中,郭璞、邢昺所引用之古籍即有《周礼》、《仪礼》、《礼记》、《诗经》、《论语》、《公羊传》、《谷梁传》等等。随手择其一项如祭马,因马为农耕、战伐所必备,则《诗经·小雅·吉日》有“既伯既祷”,邢昺则引《毛传》:“伯,马祖也。重物慎微,将用马力,必先为之祷其祖。祷,祷获也。”而郭璞注云:“伯,祭马祖也。将用马力,必先祭其先。”邢昺疏之云:“知伯是祭马祖者,为马而祭,故知马祖谓之伯者,伯,长也,马祖始是长也。”考据之周详,固令人敬佩。

祭祀之名,古亦区别甚严甚谨甚细:春祭曰祠,夏祭曰礿(yào或yuè),秋祭曰尝,冬祭曰蒸。

由于朝代更替,殷改夏制,周改殷制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否则不足以显新桃换旧符之气象,其中本无大义宏旨,后之学者,皓首穷经于此,不亦迂阔甚矣!另如田猎一项,《尔雅》则于季节区别命名:“春猎为蒐(sōu),夏猎为苗,秋猎为狝(xiǎn),冬猎为狩。”《谷梁传》则有所改动曰:“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东汉郑玄解一“苗”字:“言择取不孕任(妊)者,若治苗去不秀实者。”三国孙炎亦仍其说。邢昺对此类解释,颇为不满,余甚以为然,尤其对《谷梁传》、《白虎通义》之释,称之为:“微言既绝,曲辨妄生。”击中要害之评如:“案苗非怀任(妊)之名,何云‘择去怀任’?”范曾评曰,邢昺之说是也。田猎之时,兽奔于前,猎随于后,发射之际,瞬息万变,何能辨其孕与不孕?夏猎为“苗”,邢昺之意,夏猎所取无多,为苗除害耳。邢昺又云:秋兽尽皆不瘦,何云“蒐索取肥”,以为“虽为通义(指《白虎通义》),义不通也”。

至于此章中讲武、旌旂,述焉极简,与祭祀同样是附录文末者。疏曰:祭名、讲武、旌旂,俱非天类,而亦在此者,以皆王者大事,又祭名则天曰燔柴。(“燔柴”,于《周礼·大宗伯》中有“以禋祀祀昊天上帝”,郭璞云:“既祭,积薪烧之”;郑玄云:“禋之言烟”,而且周人对气味有特别之敏感,于燔烧时,积柴之上更加以牲体玉帛,使烟气直迫云天,古人之迷信若此,亦足征其既诚且愚也。——范批)讲武则类于上帝,旌旂则日月为常,他篇不可摄,故系之《释天》也。

邢昺《尔雅疏》释天中列举“天”之六解,六解者非关天体之科学运行,大体远古之冥想玄思,仅略作介绍如下:一曰“盖天”,文见《周髀》,如盖在上;二曰“浑天”,形如弹丸,地在其中,天包其外,犹如鸡卵白之绕黄。扬雄、桓谭、张衡、蔡邕、陆绩、王肃、郑玄之徒,并所依用;三曰“宣夜”,此称出于殷,不详所指;四曰“昕天”,昕读为轩,吴时姚信所说,以为天北高而南下若车轩然,亦属强为解人耳;五曰“穹天”,仅称有“穹隆在上”,非其名亦不知其名也,亦如俗言“上有天”耳;六曰“安天”,晋时虞喜所论,郑玄注《考灵耀》:“天者纯阳,清明无形,圣人则之。”指出“天”本无形体,可称大虚,诸星运转之处所是为天也。所有这种种名称和解释都是东方式的感悟思维,与近代之天文学大异其旨。

其更有“地则中央正平,天则北高南下”之说,北极南极之说、地之升降说、星辰随地升降说、二十八宿之考等,大体出于郑玄所注之《考灵耀》及《周髀》文,繁缛而荒诞,殊不足观。而邢昺亦觉“先儒因自然遂以人事为义,或据理是实,或构虚不经”,其所感受亦与吾相同。

《尔雅》于释天所作的贡献是提出了“太岁”一词,直至18世纪王引之《经义述闻》出,“太岁”一词的意义才真正彰明于世。

“太岁”一词是因先有“岁星”出于前,殷人为记日方便,以十天干为岁阳(岁星)、十二地支为岁阴(太岁)相配,十天干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十二地支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也。郭沫若先生于《释支干》中所云:十天干纯属十进位基说记数法的观念衍化,其中多半是殷人所创制,大抵其文其事皆出自然发生,而无丝毫神秘及外来之痕迹。此说是也。然而于十二地支,郭老则幻化出“外来之痕迹”说,以为中国地支十二源于巴比伦的黄道十二宫,而创十二生肖,汉武帝通西域之时来到中土。然而我们在《甲骨文合编》中看到编号为37986的卜骨,殷人以60天为一周期,用作纪日,兹后,殷人继续利用这60之数为一周期以纪年,这就是干支纪年的发轫。天干纪年在前,干支纪年在后,而以十二地支以与人之生年相合,则是更后的事。郭老之地支十二西来说至此败绩。

天干与地支的原始岁阳和岁名(岁阴),岁阳以记十天干,而岁名则记十二地支。远古先民仰观星辰,见一星焉,十二年一周,这就是今人天文学上的“木星”,遂用以纪年,木星右行于天,岁行三十又十六分之七度,人类为了应和其轮行一周为十二年,虚拟了左行在地的太岁星,至此,十二年一周的岁星纪年,转化为六十年一轮回的干支纪年,这种纪年殷末周初已然普及,而我们民族引以为荣的最早准确纪年为公元前841年即共和元年庚申。

南宋渊博的学者洪迈(1123~1202)在《容斋随笔》中则有如下之说:“岁阳、岁名之说,始于《尔雅》。”《尔雅·释天》云:“太岁在甲曰阏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在丁曰强圉,在戊曰著雍,在己曰屠维,在庚曰上章,在辛曰重光,在壬曰玄黓,在癸曰昭阳。谓之岁阳(范按:即指木星—岁星“右行于天”的十个称谓)。大岁在寅曰摄提格,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阉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谓之岁名(范按:即指人类虚拟之太岁星“左行在地”的十二个称谓)。以我之见,今人所惯用的“岁在”二字,是包含着岁阳之“岁”(天干)和岁名之“岁”(地支)这双重意义的。

因了这名称的奇谲不测,加上后来的使用者如司马迁之《史记·历书》,又有种种的变异,如“阏逢”为“焉逢”(范批:《史记·历书》载:“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汉书》又载作“阏逢”。下述名称之变异,皆类此),“旃蒙”为“端蒙”,“柔兆”为“游兆”,“强圉”为“强梧”,“著雍”为“徒雍”,“屠维”为“祝犁”,“上章”为“商横”,“重光”为“昭阳”,“玄黓”为“横艾”,“昭阳”为“尚章”,“大荒落”为“大芒骆”,“协洽”为“汁洽”,“涒滩”乃为“汭汉”,“作噩”为“作鄂”,“阉茂”为“淹茂”,“大渊献”“困敦”更互,“赤奋若”为“赤夺若”,由于和上文所开列之名称有的音近而司马迁似有所意蕴寄托,因之,译方言之音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以洪迈之博闻强记,大感一头雾水,乃有“此盖年祀久远,传写为讹,不必深辨”之喟叹,并斥之为“强解事者所作”,非无由也。

由于近人与古代语言之阻隔,误以太岁即木星,又误以为太岁非太阴,实是不知道“岁在”二字中的“岁”字,代表着“岁阳”和“岁名”两词,即天地俱在其中,这是本人纵览古今诸家之说后的结论,并不迁就辞书之解释(如199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之《辞海》第2050页“太岁”条之解释即大错),也许,本文所陈是迄今关于干支纪年的一个最通达的讲法[以上各节摘自本人《天干地支的迷雾》,《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尔雅》有云:春为苍天,夏为昊天,秋为旻天,冬为上天。郭璞之注:春,万物苍苍然生;夏,言气皓旰;秋,愍万物凋落;冬,言时无事,在上临下而已。王先谦于《释名疏证补》所疏春、夏、秋与郭璞大体相同,唯于“冬”则释疏为:“冬曰上天,其气上腾与地绝也,故‘月令’曰:‘天气上腾,地气下降’”,中国古代天文学感悟多于理性,但觉言之有理,亦且有趣,未必如近代西方天文学之精审也。

释地第九

邢昺疏云:“此篇释地之所载四方,中国州、府、陵、薮之异,故曰释地。”《说文》云:“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

盖欲释地,必从九州论起,《尚书·禹贡》,《夏书》之首篇也。自大禹治水谈起,谓:“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此处之高山指五岳,而大川指四渎。

《禹贡》九州大体指今之长江、黄河所经之地域,河北称冀,河南称豫,晋、陕称雍,江苏称徐,浙江称扬,湖北、湖南称荆,四川称梁,山东称兖、青。这不过是一个大体的位置,大禹治水的范围便囊括上述所有地区,西自三危山、弱水,东至大海,北起冀州而下至于荆州。《尚书正义》(唐孔颖达)之疏:“条说所治之山,言其首尾相及也。……条说所治之水,言其发源注海也。”又传“禹制九州贡法”,九州之设的目的是赋与贡,这是十分现实的经济利益问题,所谓“水土既平,贡赋得常之事也”。

大禹治水,历史上定有此事无疑,而后之描述不免神奇化。《孟子》曰,“禹三过门不入”,吾犹信之,所谓舍一己家室之业而赴公家之难也,这是大禹治水成功的意志力。然则尧、舜、禹之时,处于部落联盟之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之低下是可以想见的,生产力的标志之一,是生产工具,我们有幸看到一幅汉代画像石刻,大禹手执一木石工具,作扬手指挥状,想彼时纵使万众一心,亦很难将如此广漠土地从导西北之弱水而导洛以注海。当时没有推土机,没有起重机,没有水利学,而将大禹神化“定其高山大川”。《尚书正义》云:“《礼》定器于地,通名为‘奠’,是‘奠’为定也。山之高者,莫高于岳;川之大者,莫大于渎;故言‘高山、五岳’,谓嵩、岱、衡、华、恒也;‘大川、四渎’,谓江、河、淮、济也。”《尚书正义》又谓《王制》所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视伯子男”。天下之大山大河被大禹制服后,皆封以西周始见之封,称公、侯、伯、子、男矣。论述无稽、时代错乱,苟以此为信史,则正如孟子称“尽信书不如无书(指《书经》,即《尚书》)”矣。即以现代而言,倾一国之力,为实现“一定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把淮河治好”,“我们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目标,已然半个世纪过去,水患日亟,非无大禹也,人定胜天应该作为我们自勉的目标,而断不能以为四千年前之大禹即可胜天,而今不如昔。神话毕竟是神话,口号也只能视为决心,对自然,我们过分夸大人类的征服力,绝对会成为笑话。

至于巨浸大泽,《尔雅》则云:鲁有大野(《地理志》云大野泽在山阳巨野县北),晋有大陆(今巨鹿北),秦有杨陓(今扶风汧县之西),宋有孟诸(今睢阳县东北),楚有云梦(《左传》载楚子与郑伯田有江南之艳梦,司马相如亦有《子虚赋》云:“云梦者,方九百里。”),吴越之间有具区(今吴县南太湖,即震泽是也),齐有海隅(海滨之广称耳),燕有昭余祁(今太原邬陵县北丸泽是也),郑有圃田(今荥阳中牟县西圃田泽),周有焦护(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读者请注意,以上所述地名及释、疏,所谓“今”者,南宋邢昺时也,非指今犹然在,除“大野”“云梦”二词遗存至今,而词义亦非畴昔矣,所以不厌其繁罗列者,读者知古人治学之恭谨也。

我们十分有趣地看到,在此节之中,谈天下珍奇之所出:“东南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西南之美者,有华山之金石焉。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璆琳琅玕焉。北方之美者,有幽都之筋角焉。东北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以上释八方名山所产珍奇也,今亦略有相似者,如昆仑之玉,大概即今市场视为奇珍之和田玉也。

《尔雅》有词至今亦葆美妙者云:“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曰鲽。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曰鹣鹣。”本至此可矣,而《尔雅》不神乎其说,不足显其奥深不测,则狗尾续貂之文出焉:“北方有比肩民焉,迭食而迭望。”郭璞注云:“此即半体之人,各有一鼻、一孔、一臂、一脚,亦犹鱼鸟之相合,更望备惊急。”“中有枳首蛇焉。”郭璞又注云:“岐头蛇也。或曰:今江东呼两头蛇。为越王约发,亦名弩弦。”邢昺大有更异其说的愿望,乃捧出《山海经》之说,谓鹣鹣又名蛮蛮:“似凫,青赤色,一翼一目,相得乃飞”,正所谓以蛮荒之臆言而入经典矣。《尔雅》于地名之称谓,则尚有意义:“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下湿曰隰,大野曰平,广平曰原,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大陵曰阿。可食者曰原(与前原但论地形不同,可植物以食之地也),陂者曰阪(陂陀不平之地也),下者曰隰(《公羊传》曰:‘下平曰隰’,与前‘隰’不同者,此处言其平,彼处言其湿而不燥耳)。”

另外,此节所论四方极远之国,四方昏荒之国,皆为一时一说,不足为典据。又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等等,亦某家之说非为定论,故亦不传。邢昺之疏则笃笃其言,而所据又多为《山海东荒经》、《山海西荒经》(战国时所著传,有风物亦有神话)、《穆天子传》(晋时发现之先秦古本《汲冢书》之一,写周穆王西游故事。可视为小说之雏形),此皆陶潜于乡居作闲书与邻翁奇文共赏、疑义相析者,不可信以为真,文至此可煞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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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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